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财务处对外办公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从本学期开始,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已移至行政楼办公。为了给老师和学生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财务处对外事务统一在2楼开放式窗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财务处对外服务窗口 会计核算科 2楼18至25号窗 预算收费综合科 2楼13至17号窗 二、科室分工 (一)财务处领导办公地点行政楼四楼(410室) (二)财务处会计核算科 1.办公窗口:行政楼二楼18至25号窗。 2.主要业务: (1)各类经费的借支与报销业务; (2)收入立项、进账业务; (3)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4)全校人员工资、津贴、奖酬等发放业务; (5)固定资产核算业务; (6)基建会计核算。 (三)预算收费综合科 1.办公窗口:行政楼二楼13至17号窗。 2.主要业务: (1)收缴学生学费、住宿费及处理学生信息数据等业务; (2)办理学生各类收、付费等业务; (3)预算经费编制、下拨、转拨等业务。 (四)办公时间 1.非现金报销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40~12:00; 周一、二、三、五下午 14:30~17:45(17:45- 18:00处理内务)。 2.现金报销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三、四上午 8:40~12:00; 周一、二、三、五下午 14:30~17:45(17:45-18:00 处理内务)。 周四下午财务处全处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五)温馨提示 1.财务处二楼将分别设置财务处处长和副处长收单箱,报账人可将非紧急的需要财务处处长与副处长签字的报销单投递到收单箱,财务处每天集中此类单据并交给财务处处长与副处长审核签字。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经办人需要在报销单上签字并写好联系方式;原始票据按类粘贴牢固、整齐;最终报销金额以财务处工作人员核算结果为准。 2.现金管理 借支差旅费或借支发放各类奖金、补贴等,可支付现金;支付报销或其他费用需要使用大额现金(超过1,000元)的一般应使用转账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的支付方式。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大额现金的支付方式,需要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暂借款申请单》上注明原因,经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借支金额在3,000元(含)以内的,需经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科长审批;借支金额在3,000元(不含)以上的,除了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科长审批外,还需经财务处副处长审批后方可支付。 3.借支经费应及时报账。 借款人在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到财务处报账还款;汇款到外地的应及时催要发票,尽快报账。每年5月、11月财务处将未结清借款情况在学校和财务处网页上公布。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暂付款报账或归还手续,且又不提供书面说明者,将按月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直至结清为止。 (六)办公常用联系电话: 处长办公室 36903010 副处长办公室 36903050 会计核算科科长办公室 36903052 会计核算科 36903057 预算收费综合科科长办公室 36903058 预算管理科 36903058 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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