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财务管理制度,结合目前校领导的工作分工安排,现对学校使用的《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进行了修改,从201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表式(见附件),请各使用单位支持配合。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差旅费报销单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费用报销单
财务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