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1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4 16:21:21 来源:阅读次数:69各系,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报工作,如实反映学院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学院董事会、学院及各主管部门上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各部门财务预算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积极做好本部门的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1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2010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圆满完成,学院成立决算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李华钢 副组长:梁肖珍 2、工作小组:组长:江婉萍 副组长:林连弟 组员:徐齐有 邱惠玲 梁戴莲 颜兆山 黄莉莉 郑保垒 二、关于年度结算的有关规定: 1、确定2010年度轧账基准日为12月31日,于2011年1月10日关账。 2、凡采用银行结算方式结算的经济业务,定于12月28日下午截止,请有此类业务的单位在此之前持有效合法凭证前往财务处办理。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计入当年成本。凡属2010年度发生的费用,不论是否已支付,相关发票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交财务处报账或挂账。后勤采购中心及工程研究院等有较多采购业务的单位,请及时清理已采购尚未入库的物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交发票、验收单到财务处挂账。 4、有暂借款未报账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效合法凭证前往财务处报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的,请提交情况说明,报送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后送财务处。 5、请各单位按学院“关于学院2010年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2010年度的财产清查工作,如实反映我院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情况。 6、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认真做好与往来单位的对账工作。 三、后勤服务公司、驾驶培训学校应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年终决算报表于2010年1月25日前报送财务处。 年终决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上述各项工作,依时完成年度结算任务。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财务处 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