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1年旧生缴费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4 16:23: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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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学年即将结束,为方便各位学生在新的学年能够快捷顺利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现将我院2011年旧生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交学杂费方式

(一)广东省内学生学杂费缴交方式

  请学生于2011年8月1日- 2011年8月24日择日到就近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不包括深圳市及省外建行营业点)缴纳学杂费;届时您只要向建行工作人员索取“代收费凭证”并认真填写如下内容:“收费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用户号:学号的后十位数字;缴款人:学生姓名”。以现金或建行的活期存折、储蓄卡等办理全额缴纳学杂费手续,缴费后建行工作人员会向您提供一张代收费凭证,请妥善保管,凭“代收费凭证”的回单到所在系换领“教育收费收据”,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深圳市及广东省外学生学杂费缴交方式

  请学生于2011年8月24日前按大于应交学杂费总额1元以上的金额存入或汇入学院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为学生开立建行的储蓄卡(或学生本人在建设银行开设的并已在财务处备案的),为保证各位学生能够交费成功,请务必按照比应交学费金额多1元以上存(汇)款,如XX学生学费、住宿费合计为17500元,则储蓄卡余额至少大于17501元。如果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足额存入建行储蓄卡并能成功扣款的,在注册当天请回本系领回“教育收费收据”,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提示:深圳市及省外的学生在省内建行营业点缴费时,可以按照省内学生缴费方式。

二、收费项目

(一)学费收费标准:

1、理工类专业,包括车辆工程、物流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等13个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

2、文史类专业,包括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日语、英语、会计学、电子商务等7个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

2、2008级艺术设计学生每生每年17000元;2009级起艺术类学生每生每年18000元。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均不含水电费)

1、配置空调宿舍收费为每生每年1500元,包括09、10级学生;

2、不配置空调宿舍收费为每生每年1300元,包括08级学生。

(三)教材费学院不实行代收方式,教务处根据该学期的课程安排提供该教材清单,学生可以根据本学期课程的需要购买教材资料。

  请各系及时通知并督促学生按时缴费。

学院财务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