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14:26: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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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报工作,如实反映学校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学校董事会、学校及各主管部门上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各部门财务预算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积极做好本部门的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1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2012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圆满完成,学院成立财务决算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李华钢     副组长:梁肖珍
    2、工作小组:组长:江婉萍     副组长:林连弟
                            组员:徐齐有  邱惠玲  颜兆山
                                       黄莉莉  梁戴莲  郑保垒
    二、关于年度结算的有关规定:
    1、确定2012年度轧账基准日为12月31日,于2013年1月10日关账。
    2、凡采用银行结算方式结算的经济业务,定于12月28日下午截止,请有此类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此之前持有效合法凭证前往财务处办理。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计入当年成本。凡属2012年度发生的费用,不论是否已支付,相关发票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交财务处报账或挂账,发票跨年一律不予报销。后勤采购中心等有采购业务的单位,请及时清理已采购尚未入库的物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将发票、验收单交到财务处挂账。
    4、有暂借款未报账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持有效合法凭证前往财务处报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的,请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报送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后送财务处备案。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的,财务处将按借支金额在次月工资中扣回,并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5、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认真做好与往来单位的对账工作。
    6、凡属学校内部转账的业务,请各收款单位及时结算完毕,收齐校内付款凭证(红单),在12月31日前交财务处。
    7、请各单位按学校“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2年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12年度的财产清查工作,如实反映我校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情况。
    8、各实验室应认真做好各项材料、工具的盘点工作,并于2013年1月8日前向财务处提交正确的材料盘点表。
    三、后勤服务公司应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年终决算报表及时报送财务处。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上述各项工作,配合学校及时完成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财务处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