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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基金的使用规定
发布日期:2018-04-27 11:49:19 来源:阅读次数:350学院基金是在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的前提下,在学校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为支持学院运行及发展而设立预算项目。学院基金来源于单位历年滚存“预算包干结余”的经费,该项目年末余额可留用。学院基金给予二级学院自主支配权限,其使用由二级学院院长负责,实行院长“一支笔”的事前审批原则。 经费使用范围及使用流程要求如下: 一、基金使用范围 用于学院开展教学、科研等业务所需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开支;具体范围: ①采购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 ②仪器设备维修、修缮工程等; ③交通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④对外接待费、外请专家劳务费等; ⑤其他必要的特殊开支; 二、基金使用流程 使用及支付流程执行学校现行相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