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办理2020-2021学年学生学费缓交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2 11:05:07 来源:阅读次数:870各二级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学生须在每学年注册前缴清应缴费用。由于个别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清应缴费用,这些学生可以通过“缴费绿色通道”,办理学费暂缓缴交的手续。现将相关缓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缓交费用项目 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缓交,住宿费和医保费不属缓交项目。 二、缓缴期限 缓交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本次学费缓交期限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欠缴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将视为违规欠费,将无法完成注册。 三、准予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的情况 1.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同)但助学贷款不足以缴清学费的;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新申请助学贷款的; 3.家庭经济困难,在缓交期内能够自筹完清学费的; 4.其他特殊情况需申请学费缓交的。 注意事项: 1.为简化工作流程,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贷款回执交到学工处,并缴清差额部分的,不需再办理缓交手续。 2.其他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因学校无法获取贷款信息数据,所以需将贷款回执交到学工处登记后,再缴清差额部学杂费,也不需再办理缓缴手续。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办理学费暂缓缴交的,均需要办理缓交手续。 四、办理方式 各学院严格审核各类学生本年度学费缓交申请,并负责本院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 1.申请学生本人填写《缓交学费申请表》(附件1); 2.填写后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 3.学院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交所在学院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4.缓交金额超过学费一半的,学院审核通过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各学院请于2020年9月3日前将审批好的《缓交学费申请表》和《学生缓交学费汇总表》交到财务处,电子版文件以“部门编码+部门名称+2020学费缓缴”命名。
收费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预算收费资产科联系(行政楼二楼21-25号服务窗口)。 联系人:徐齐有、颜兆山,联系电话:36903058。
财务处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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