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财务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10-14 10:17:23 来源:阅读次数:162为了落实粤教保字【2018】64号文件《关于广东省教育厅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通知精神,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眼球,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资金财产及财务数据的安全,制定本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安全防范机构 成立安全工作小组,组长:处长;副组长:副处长;科室责任人:各科科长;安全员:科室选派1-2名科员。 第二条资金安全防范工作 (一)现金安全管理 1、提高和加强资金管理岗位人员的防范意识,杜绝盗、抢、骗、假事件的发生。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如因特殊原因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的,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报告保卫部门备案,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专人专车,两人同行。禁止单人步行或骑自行车取送现金。取送大额现金,事先要与银行联系,并通知学校保卫部门。 4、取送现金专车不得让无关人员搭乘,途中取送款人(含财务、司机、保卫人员)不得擅自办理与取送款无关的事情。 5、取送款时,如遇到车辆发生故障,应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由财务人员负责看守现金,不得随意下车走动。如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必须及时与单位取得联系采取其它办法,尽量缩短现金在途时间。 6、去送款人员(含财务、司机、保卫人员),不得泄露取送款数目、用途、行车时间、路线等。 7、保险柜只作为学校日常备用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和印鉴等存放之用,个人财产不得存放。 (二)网银支付安全管理 1、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2、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不可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必须经过授权批准程序后,按照逐级限额审批权限及网银操作规程完成支付业务。 3、银行密匙(U盾)如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况,应及时做出处理,并在登记簿中做好记录,还应及时办理挂失变更手续。如预计可能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和重大不良影响的,还应及时上报领导。 4、如果发生学校银行存款被骗或被盗事件,应及时通知银行冻结资金并且报警,同时上报领导。 5、加强发票、印章、印鉴的管理,每日工作结束必须妥善保管。 第三条财务信息数据安全管理 (一)天财系统信息数据安全管理 1、财务人员必须凭本人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天财系统,按照设定权限进行操作,不得在他人登陆界面状态下进行任何操作。 2、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装有天财财务软件的计算机。 3、防止计算机病毒侵蚀,不允许外来数据通过优盘直接导入天财系统。 4、必须做好天财系统日常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学校财务数据准确完整。 (二)会计档案纸质数据安全管理 1、每日记账凭证在日结结束后,整理按天归放,妥善保管。 2、必须及时按照顺序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填写编号。 3、要妥善保管财务处存放的记账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财务预决算报表、统计报表、预算基础资料、预算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合同、各类审计报告、工资表、资金收支表、银行对账平衡表等。 4、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定期整理往年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报表等会计资料,编制移交手册移交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第四条一卡通、水电科管理安全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二)分级设置管理权限,不相容岗位权限分离 (三)加强一卡通信息数据的管理、提供和利用。不允许随意泄露一卡通系统的学校及个人的信息资料。工作人员必须使用自己的账号登入一卡通系统、水电管理系统,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退出一卡通系统、水电管理系统,防止他人冒用账号进行操作。 (四)加强卡片的管理,建立卡片专人保管和购买、领用、注销制度。经办人清点并妥善保管用于补卡、办卡的空白卡。每天结算时,所用空白卡的数目要与补卡、办卡的登记相吻合;补卡的收费要与系统中补卡(换卡)数量相吻合。办卡、退卡及充值等业务实行日清月结制度 (五)加强对卡内资金清退、注销的管理。一卡通注册、补卡、销卡及水电卡注册、补卡、退购均需按规定流程办理。 第五条设备安全管理 (一)电器设备 1、加强防盗、防毁、防雷、防潮、防鼠、防电磁信息辐射泄漏、抗电磁干扰及电源保护等方面。 2、定期排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等设施的使用情况,防止设备设施老化所引起的安全隐患。 3、及时发现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光缆和双绞线等网络线路以及UPS和电缆线等工作异常,尽快排出故障,避免造成网络系统瘫痪,软件无法运行,业务处理停滞,数据丢失情况发生。 (二)办公家具设备 定期排查办公家具的使用状况,发现破损,应及时维修和处理,避免带来人员伤害。 (三)防盗门窗 及时发现防盗门窗的安全隐患,确保财务处室内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六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财务处处长负责全处的安全工作,副处长负责全处的日常安全工作协调、监督管理;各科科长为科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业务、设备设施,办公环境等安全工作;安全员负责定期排查所在科室的日常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 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