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2020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9 14:58:17 来源:阅读次数:158华广财〔2020〕9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报工作,准确、真实反映学校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学校董事会、学校及各主管部门上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各部门积极做好本部门的年度收入、支出及往来账的清理工作。现将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2020年财务决算领导及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杨中民 副组长:周诗瑶 组员:高霞、姚启柱、黄燕琼、胡少强、高峰、关杨 2.工作小组: 组长:林连弟 副组长:徐齐有 组员:梁戴莲、黄宝欣、邱惠玲、张琼文、刘兰静、 颜兆山、钟思斌 二、2020年年终业务办理时间 为了确保2020年财务年终决算顺利开展,2020年财务报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业务办理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2020年12月22日前发生的经济业务,请各单位务必在2020年12月22日前完成报销程序并送交财务处办理;2020年发生的费用,若已开具发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均须在报账截止日前交财务处报账或挂账,发票跨年一律不予报销。 2.2020年12月22至12月31日必须发生的经济业务,请尽量提前至2020年12月26日前开具发票并完成报销手续; 3.若2020年12月26日前未能及时取得发票或验收入库,但已签订合同的,请于12月28日前向财务处提交该笔经费留用报告,并注明合同编号。 三、预借发票清理 预借发票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所有在该时间前预借发票均按要求在2020年12月26日前将款项汇至学校账户,即当年收入必须当年入账,不得跨年。 四、暂借款清理 按照学校关于暂付款管理的规定,借款必须及时报销冲账。单位或个人的各项暂借款,请务必在2020年12日22日前办理报账、借款核销手续,逾期未办理核销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再办理后续借款业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请提交书面说明,经财务处处长审批后送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备案。若无正当理由滞后办理,财务处将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规定从个人工资或收入中扣回。 五、固定资产、存货盘点清查 1.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的清查、盘点工作,如实反映学校资产情况,及时向后勤处报送盘盈、盘亏及报废明细资料,经后勤处鉴定汇总后于2020年12月22日前交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2.各实验室、医务室等备有存货的单位应认真做好年终各项材料、工具、药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22日前向财务处提交盘点表,如发生盘盈、盘亏和报废的情况,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送财务处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六、收支费用清理 1.各部门负责的相关收入项目应及时清理,对应收未收的款项,必须抓紧追缴,各项收入应于2020年12月22日前办理入账手续。 2.凡发生采购业务的单位,请及时清理已采购但尚未入库的物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将发票、验收单、校内付款凭证在2020年12月22日前交到财务处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3.属于学校内部转账的业务,请各收款部门及时与业务部门办理结算,收款部门须在2020年12月22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4.请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各部门不得在年底前突击花钱,特别是购置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等,不得采用虚假工作事项套取学校资金。报销前请将票据粘贴整齐,金额计算准确,仔细核查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提高报销效率。 七、后勤服务公司应及时清理并结清与学校的往来,并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年终决算报表及时报送财务处。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20年11月22日 |